严 正 声 明

发布时间:2025-01-08 浏览:18388

《中国质量监管》杂志社(以下简称我社)于2023年3月15 日出具授权书,授权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协助杂志社开展杂志及其网站、新媒体的广告征集、宣传策划、活动组织、项目实施等工作。该授权书出具后,因我社与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协作要求和条件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我社未与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宣传推广及宣传策划合作协议》,亦未开展实际业务。

根据该授权书,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仅在广告征集、宣传策划、活动组织、项目实施负有协助《中国质量监管》杂志社的权利及义务,无权代表《中国质量监管》杂志社订立合同或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对于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其名义订立的任何合同,均不能代表《中国质量监管》杂志社,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024  年  6 月 15 日,我社已经与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解除前述授权签署协议,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广告征集、宣传策划、活动组织、项目实施等方面不具有任何协助的权利及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我社现严正声明如下:

1、 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其名义订立的任何合同,均不能代表《中国质量监管》杂志社,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开始,北京中质监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具有任何协助我社的权利及义务,不得以负责协助我社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

3、 对于任何冒用我社合作方名义开展活动的相关方,我社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质量监管》杂志社

                         2025年1月6日